賣鬼、斬蛇、遇仙女?流傳千年的神怪傳奇,古人筆下最不可思議的奇聞異事,帶領我們一探神、人、鬼共存的奇幻世界

標籤: 誌怪傳奇鬼神軼事

文/(東晉)干寶

 

魏晉時期的志怪敘事,常以超自然事件包裹人間情感與價值判斷,在神鬼異事之中呈現對孝道、勇氣與正義的關懷,也反映人們面對未知世界時的想像與解釋方式。

以下選錄三則具有代表性的故事,分別展現人神相感、人鬼互動以及降妖除害等不同面向,帶領我們一窺古代志怪敘事中奇幻瑰麗的神怪世界。

 

董永與織女

漢董永,千乘人❶。少偏孤❷,與父居。肆力田畝,鹿車載自隨❸。父亡,無以葬,乃自賣為奴,以供喪事。主人知其賢,與錢一萬,遣之。

永行,三年喪畢,欲還主人,供其奴職。道逢一婦人曰:「願為子妻。」遂與之俱。主人謂永曰:「以錢與君矣。」永曰:「蒙君之惠,父喪收藏,永雖小人,必欲服勤致力,以報厚德。」主曰:「婦人何能?」永曰:「能織。」主曰:「必爾者,但令君婦為我織縑百匹❹。」於是永妻為主人家織,十日而畢。

女出門,謂永曰:「我,天之織女也。緣君至孝,天帝令我助君償債耳。」語畢,淩空而去,不知所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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❶ 千乘(ㄕㄥˋ):古地名,位於今山東博興、高青附近。
❷ 偏孤:指早年喪父或喪母。
❸ 鹿車:古代一種小車,因其車身狹小,僅能容一鹿,故稱鹿車。
❹ 織縑(ㄐㄧㄢ):織絹。

 

【譯文】

漢時的董永,是千乘縣人。小時候就死了母親,和父親一起生活。他賣力種田,用小車拉著父親跟在自己身邊。父親死了,沒有錢安葬,他就把自己賣給人家當奴僕,用得到的錢來辦喪事。買主知道他賢能孝順,就給了他一萬錢,叫他回家。董永守完了三年孝,想要回到買主那裡去盡奴僕的職責。他在路上碰到一個女子,女子對他說:「我願意做你的妻子。」於是女子就和董永一起到買主家去了。主人對董永說:「我已經把錢給你啦。」董永說:「承蒙你的恩德,我父親死了才得到安葬,我雖然是個卑微的人,也一定要盡心竭力來報答你的恩德。」主人說:「你的妻子會做什麼呢?」董永說:「會織布。」主人說:「你一定要報答我的話,就讓你妻子給我織一百匹細絹好了。」於是董永的妻子為主人家織絹,十天就織完了。這女子出門後對董永說:「我是天上的織女。只因為你極其孝順,天帝才命令我來幫你償還欠債的。」說完,就騰空而去,不知去了哪裡。

 

 

宗定伯賣鬼

南陽宗定伯年少時,夜行,逢鬼,問之。鬼言:「我是鬼。」鬼問:「汝復誰?」定伯誑之,言:「我亦鬼。」鬼問:「欲至何所?」答曰:「欲至宛市❶。」鬼言:「我亦欲至宛市。」遂行。數里,鬼言:「步行太遲,可共遞相擔,何如?」定伯曰:「大善。」鬼便先擔定伯數里。鬼言:「卿太重,將非鬼也。」定伯言:「我新鬼,故身重耳。」定伯因復擔鬼,鬼略無重。如是再三,定伯復言:「我新鬼,不知有何所畏忌?」鬼答言:「惟不喜人唾。」於是共行。

道遇水,定伯令鬼先渡,聽之,了然無聲音。定伯自渡,漕漼作聲❷。鬼復言:「何以有聲?」定伯曰:「新死,不習渡水故耳。勿怪吾也。」行欲至宛市,定伯便擔鬼,著肩上,急執之。鬼大呼,聲咋咋然,索下,不復聽之。徑至宛市中下著地,化為一羊,便賣之,恐其變化,唾之,得錢千五百,乃去。當時石崇有言:「定伯賣鬼,得錢千五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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❶ 宛市:南陽郡的行政中心,即今河南南陽。
❷ 漕漼(ㄘㄨㄟˇ):狀聲詞,形容水聲。

 

【譯文】

南陽人宗定伯,年輕時,一次夜裡走路遇到鬼。他問鬼是誰。鬼說:「我是鬼。」鬼問他:「你又是誰?」定伯騙他說:「我也是鬼。」鬼又問:「你要到哪裡去?」定伯回答說:「準備到宛縣的集市去。」鬼說:「我也要到宛縣集市。」於是兩人同行。他們一起走了好幾里路。後來,鬼說:「步行太慢了,我們替換著扛起走,怎麼樣?」定伯說:「太好了。」鬼先扛起定伯走了幾里說:「你太重了,莫非你不是鬼?」定伯說:「我是新鬼,因此身子重些。」定伯又扛著鬼走,鬼一點兒不重。他們這樣輪換了很多次。定伯問鬼:「我是新鬼,不知道該懼怕忌諱什麼?」鬼回答他:「唯獨不喜歡被人吐口水。」接著兩人又一同趕路。途中,遇到了一條河,定伯讓鬼先渡河,只見鬼渡河時,悄無聲息。定伯渡河時,都有嘩啦嘩啦的趟水聲。鬼又問:「怎麼有聲音呢?」定伯說:「我才死不久,還不熟悉渡河,所以才這樣,不要責怪我。」快到宛縣集市了,定伯便把鬼扛到肩上,緊緊地抓住。鬼高聲呼喊,哇哇亂叫,要求放它下來。定伯不理它,一直到了宛縣集市上,才把它放到地上。鬼變成了一隻羊,定伯就賣了它。怕它再有什麼變化,就朝它吐了口水。定伯賣羊得了一千五百文錢,就走了。當時石崇說過:「定伯賣鬼,得錢千五。」

 

 

李寄斬蛇

東越閩中,有庸嶺,高數十里,其西北隰中❶,有大蛇,長七八丈大十餘圍,土俗常懼。東冶都尉及屬城長吏,多有死者。祭以牛羊,故不得禍,或與人夢,或下諭巫祝,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。都尉令長並共患之,然氣厲不息,共請求人家生婢子,兼有罪家女養之,至八月朝,祭送蛇穴口,蛇出吞齧之。累年如此,已用九女。
爾時預復募索,未得其女。將樂縣李誕家有六女。無男,其小女名寄,應募欲行。父母不聽。寄曰:「父母無相,惟生六女,無有一男。雖有如無。女無緹縈濟父母之功,既不能供養,徒費衣食,生無所益,不如早死;賣寄之身,可得少錢,以供父母,豈不善耶?」父母慈憐,終不聽去。寄自潛行,不可禁止。

寄乃告請好劍及咋蛇犬,至八月朝,便詣廟中坐,懷劍,將犬,先將數石米餈❷,用蜜耖灌之,以置穴口,蛇便出。頭大如困,目如二尺鏡,聞餈香氣,先啖食之。寄便放犬,犬就齧咋,寄從後斫得數創,瘡痛急,蛇因踴出,至庭而死。寄入視穴,得其九女髑髏,悉舉出,吒言曰:「汝曹怯弱,為蛇所食,甚可哀愍❸。」於是寄女緩步而歸。

越王聞之,聘寄女為后,指其父為將樂令,母及姊皆有賞賜。自是東冶無復妖邪之物。其歌謠至今存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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❶ 隰:(ㄒㄧˊ):低濕之地。
❷ 餈:一種用江米(糯米)做成的食品。
❸ 哀愍(ㄇㄧㄣˇ):憐惜,同情。

 

【譯文】

東越國閩中郡有一座庸嶺,高幾十里。在它西北部的山縫中有一條大蛇,長七、八丈,粗十多圍,當地人都很怕它。東冶都尉和東冶所管轄下的縣城裡的長官,也有許多是被蛇咬死的。人們一直用牛羊去祭它,所以才沒有大的災禍。後來,大蛇或者托夢給人,或者吩咐巫祝,說它要吃十二、三歲的女孩。都尉和縣令都為此事發愁。但是大蛇的妖氣所造成的災害卻沒完。他們只得一起徵求大戶人家奴婢生的女兒和犯罪人家的女兒,把她們收養起來。到八月初一祭祀的時候,把女孩子送到大蛇的洞口。大蛇出來,便把女孩吞食了。連年這樣,已經用了九個女孩。這時,他們又預先招募,因為還沒有找到這樣的女孩。將樂縣李誕的家中,有六個女兒,沒有男孩,最小的女兒叫李寄,想應募而去,父母不同意。李寄說:「父母沒有福相,只生了六個女兒,沒有一個兒子,即使有了子女也好像沒有一樣,女兒我沒有緹縈救父母那樣的功德,既然不能供養父母,白白耗費衣服食物,活著也沒有什麼益處,還不如早點去死。賣掉我的身體,可以得些錢,用來供養父母,難道不好嗎?」父母疼愛她,始終不同意她去。李寄就自己悄悄地走了,父母終究沒法阻止她。李寄於是稟告官府請求得到好劍和會咬蛇的狗。到八月初一,她就到廟中坐好,揣著劍,帶著狗。她先把幾石米餅用蜜拌的米麥糊灌在裡面,然後把它放在蛇的洞口。蛇便出來了,頭大得像圓形的穀倉,眼睛像直徑兩尺大的鏡子。它聞到米餅的香味,先去吞食米餅。李寄便放出狗,讓狗去撕咬,李寄從後面砍了蛇好幾下。蛇的瘡口痛得厲害,便翻滾著竄出來,爬到廟中的院子裡便死了。李寄進入蛇洞察看,發現了那九個女孩的頭骨,便都拿了出來,悲痛地說:「妳們這些人膽小軟弱,被蛇吃了,太可憐了。」於是李寄便慢慢地走回家去。越王聽說了這件事,把李寄姑娘聘為王后,任命她的父親為將樂縣縣令,母親和姐姐們都得到了賞賜。從此東冶縣不再有怪異邪惡的東西了。那讚頌李寄的歌謠到現在還在那裡流傳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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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摘自《搜神記:探索古人奇幻世界的起源(金石堂獨家發售燙金珍藏版)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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